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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项制度有效遏制粗暴野蛮执法
  • 发布日期:2022-07-15  来源:互联网

法制日报记者 徐伟 张维


“从一年的试点情况看,试点地方和部门通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初步建立了一套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制度机制。”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时说,这些制度机制给执法人员戴上了“紧箍”,划下了“标准线”,确立了“新思维”。


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确定的试点单位有天津市、河北省、安徽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以及国土资源部等32个地方和部门,福建省自我加压,在自贸区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开展试点。


一系列变化在试点期间悄然发生。《法制日报》自2018年5月9日起推出“聚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栏,连续刊发18篇(组)系列报道,反映了试点地方和部门发生的可喜变化:从北京食药监局试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织牢舌尖上的安全监管网,到南昌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全公开多头执法已成明日黄花,从大连海关运行执法记录监管平台检验检疫时长压缩80%,到税务部门全方位打造阳光税务纳税人满意度指标超90分,从沈阳工商执法全程留痕随时回溯避免暗箱操作,到中山严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防止权力“任性”……


“乱执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和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社会各方面反映良好。”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提高执法能见度透明度


毋庸置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从总体上来看,人民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通过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了执法程序和行为,人民群众可以便捷了解执法流程,及时知晓执法事项的办理环节、进度和结果,较好实现了与执法机关的良性互动,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度、满意度。


具体来说,首先就是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加强。在试点过程中,试点地方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直接组织推动,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依法行政意识。


“随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行,社会监督更加有力,群众办事更加方便。”这位负责人说,通过建立以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公示专栏为主的多维度、多渠道执法信息公示载体,提高了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人民群众获取执法信息更加及时便捷。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实现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的有机衔接,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都有约束力。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普遍建立,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大大减少。”这位负责人说,通过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和内容,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运用审核结果,给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下了标准“红线”,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


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地方和部门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试点工作模式,切实推动“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初步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在全国推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大力督促指导是成功经验之一。”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试点组织实施单位普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把试点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考核或者年度重点督查工作,以压实压紧责任。如河北省由省长担任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组长。


据了解,明晰内容,搭建平台,推动行政执法全方位公开是成功经验之二。试点地方和部门通过制定工作指引,着力规范执法公示内容和流程,明确公示载体,建立开放、透明、便捷的公示运行机制,逐项厘清“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内容,着力搭建综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制度。


如河北省依托门户网站建立执法公示专栏5118个,公示事前公开内容4.5万余项、执法结果670多万个。江苏省海门市专门建设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对“三项制度”所涉的六类执法信息分“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公开,共公开11032条执法信息。


“规范记录形式,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与可回溯管理是成功经验之三。”这位负责人指出,试点地方和部门着力规范执法文书和建立电子档案制度,大力推行音像记录,注重文字、音像记录等有机衔接,基本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如天津市规定凡进行现场询问、检查,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采取扣押等强制措施,以及有关人员不配合执法等情形必须进行音像记录。江苏省徐州市商务局要求现场执法和非现场询问的全过程录音录像在商务执法管理平台存档,执法人员无权删除。


“落实法制审核主体和范围,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是成功经验之四。”这位负责人说,试点地方和部门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和内容,编制了审核流程,规定了审核结果应用,给重大执法决定装上了“过滤器”。


如河北省明确市县政府和部门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比例分别不少于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执法人员的1%或5%。安徽全省调配约5000名法制审核人员,已对20余万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审核。税务系统审核18067件重大执法决定,发现问题1387个,退回750件,占总量的4.2%;沈阳市审核32628件执法行为,纠正839件,纠正率约为2.6%。


“借力信息化技术,探索‘互联网+’,深化‘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是成功经验之五。”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少试点地方和部门积极探索“互联网+三项制度”,通过建立办案专网,配置移动执法终端等,推动执法文书电子化、执法流程网上管理。


出台意见全面推开改革


在“三项制度”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地方和部门还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难题。


首当其冲的就是试点工作开展不平衡。”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分析说,从执法层级来看,省级和市级执法部门落实“三项制度”情况较好,县级执法部门相对较弱;从执法类别来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执行“三项制度”情况较好,行政征收等行为执行情况较差;个别单位对试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下一步将加大工作统筹推进力度,促进各个领域工作平衡开展。


其次是法制审核人员严重不足。”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各试点地方和部门普遍反映,推行“三项制度”从组织实施、制度建设到法制审核等各个环节都需要足够的法制人员来承担,但从省市县三级试点单位看,专职法制人员极为短缺。据江苏省反映,基层受地域、人员身份所限,多年难以补充新生力量,法律专业人员越到基层越稀缺。随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法制审核人员准入条件提高,基层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建设面临更紧迫的挑战。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研究这一问题。


最突出的难题就是数据壁垒、信息孤岛问题普遍存在。在试点工作中,地方普遍反映,目前的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条条、条块分割严重,各项技术指标和参数自成体系,地方、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信息、数据整合共享推进缓慢,许多数据需要手工录入甚至重复录入,给一线执法人员带来了较重的负担。”这位负责人表示,将专门组织研究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问题,着力改变因公示平台繁多不便于群众查询,以及部门间公示系统封闭和“信息孤岛”的局面,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目前,司法部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正在抓紧组织起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这位负责人透露,指导意见将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在统一规范的同时,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和部门实际,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统筹行政执法工作,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扎实基础。